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4年8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404611號函辦理,詳附件1。
二、申請資格:符合旨揭辦法第8條第1項或第9條之學生,其就讀國內大學數理相關學系學士學位期間,於113學年度名列該學系該年級前3名者,均可申請。
三、本校送件申請時間:即日至114年9月30日止。
四、旨揭辦法詳附件2、申請表詳附件3,申請同學需於114年9月22日17時前備妥相關文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彙辦。
五、業務聯絡人: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,分機3436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4年8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404611號函辦理,詳附件1。
二、申請資格:符合旨揭辦法第8條第1項或第9條之學生,其就讀國內大學數理相關學系學士學位期間,於113學年度名列該學系該年級前3名者,均可申請。
三、本校送件申請時間:即日至114年9月30日止。
四、旨揭辦法詳附件2、申請表詳附件3,申請同學需於114年9月22日17時前備妥相關文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彙辦。
五、業務聯絡人: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,分機3436。